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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东律师,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东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双学历。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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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按揭贷款及增值共有房屋的分割

来源:网络  作者:谢文东  时间:2022-12-13

婚后按揭贷款及增值共有房屋的分割

 

夫妻双方按揭贷款,首付款按一定的比例交付后,剩余的部分由银行进行按揭贷款,相应的房屋就抵押给了银行,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也就留在了银行。离婚时首先要计算出诉争房产的升值率,升值率必须明确的截止到某年某月某日,升值率的计算公式为:升值率=现房屋价格÷[购房时房屋价格+共同已还利息(截止日期)。升值率×共同偿还本金数额÷2=一方分得的房屋财产数额。一方出资额×升值率=一方的房屋升值数额。例如,截止到某年某月某日,现房屋价格500万元,购房时房屋价格400万元,共同已还利息80万元,共同偿还本金40万元,其中一方的出资数额是60万元,则该房升值率=5000000÷(4000000+800000×%=104,共同偿还本金的升值数额是400000×104=41600(元),双方各分得20800元,一方的出资数额是60万元升值为600000×104=624000(元),则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返还给另一方购房出资以及房屋升值部份的数额是644800元。房屋贷款的债务以及贷款的增值部分归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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